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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末男想見前女友被拒...竟恐嚇要她陪葬

一名罹癌的賴姓男子,因為想見李姓前女友被拒絕,就傳訊恐嚇李女要她陪葬,李女嚇得報警,今天法官依恐嚇罪判處賴男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資料照)

一名罹癌的賴姓男子,因為想見李姓前女友被拒絕,就傳訊恐嚇李女要她陪葬,李女嚇得報警,今天法官依恐嚇罪判處賴男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資料照)

2018/06/14 14: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有夠恐怖!一名罹癌的賴姓男子,因為想見李姓前女友被拒絕,就傳訊恐嚇李女要她陪葬,李女嚇得報警,今天法官依恐嚇罪判處賴男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據《聯合報》報導,判決內容指出,賴男被檢查出癌症末期,有多項前科,賴男因為想念李女,要求見面但李女不肯,自2016年底他就一連好幾天不斷用微信傳訊恐嚇李女,表示要讓李女陪葬,其中幾則訊息表示,「第2次的癌症檢查報告若腫瘤沒有改善,共有5人要陪他火葬,尤其他會讓李女及李女母親比他先走」、「明天讓父母衣服穿厚點,鋸子鋸下去傷口才不會那麼深、那麼嚴重」,甚至還傳了電擊棒、子彈的照片威脅。

法官審理時,賴男辯稱,如果他真的想傷害李女,早就行動了,且他在做化療,講了什麼自己都不清楚,還說他就沒有言論自由嗎?李女出庭向法官表示,賴男此舉讓她每天都活在恐懼中,令她非常害怕,法官確認李女的恐懼,將賴男依恐嚇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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