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撞前方違規機車釀1死 後方騎士超速有過失判7月
2018/07/25 20:3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劉姓男子2016年間騎車載著乾爹行經新北市環河南路時,由外側左轉至大同南路,左後方王姓騎士追撞上去,劉男乾爹因此死亡,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劉男8月徒刑;至於王男,雖鑑定認為他沒肇事因素,但法官認為他超速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有過失,判刑7月。
本案發生於2016年8月8日晚間8時許,案發後,劉男雖認罪,但仍稱王男有超速情形,不能全部由他負責;王男則辯稱,不知劉男會違規,且看到劉男左轉時,雙方距離已非常接近,根本來不及煞車,與車速無關,自己沒有過失,且交通事故鑑定也判定他無肇事責任,應判決無罪。
法官認為,劉男違規左轉當然有過失,至於鑑定雖認為王男無肇事因素,但其實劉男在碰撞前4秒有顯示左轉方向燈、並向前移動,與後方的王男仍有58公尺以上距離,王男有充分時間注意車前動態及妥善反應。
法官審理認為,當時王男因超速導致無法採取必要安全措施,還從左側欲超車前進,這種只求速度不受影響,置他人生命安全於不顧的行車方式,不符合正當道路秩序,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