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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兇嫌陳伯謙 法院裁定延押禁見

華山分屍案,北檢今依殺人、毀損屍體等罪起訴兇嫌陳伯謙,建請法院求處最嚴厲之刑,並將陳伯謙(中)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認定陳伯謙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諭知繼續羈押禁見。(記者廖振輝攝)

華山分屍案,北檢今依殺人、毀損屍體等罪起訴兇嫌陳伯謙,建請法院求處最嚴厲之刑,並將陳伯謙(中)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認定陳伯謙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諭知繼續羈押禁見。(記者廖振輝攝)

2018/08/14 19:05

首次上稿 17:54
更新時間 19:0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華山園區分屍案,依殺人、毀損屍體罪嫌起訴兇嫌、射箭教練陳伯謙,並具體求處最嚴厲之刑,全案今下午移審台北地院,法官召開接押庭,訊後認定陳伯謙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諭知繼續羈押禁見。

裁定指出,陳伯謙坦承殺人罪、遺棄屍體罪,但矢口否認強制性交,但依各項證據顯示陳男涉此3罪的嫌疑重大,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陳殺人後肢解屍體,騎機車運往山區丟棄湮滅證據,且本案「尚不排除有其他共犯之存在」,有滅證事實與勾串之虞;此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法官斟酌比例原則後,認為仍有羈押禁見的必要。

檢方起訴指出,37歲陳伯謙先勒死女學員後再性侵,再割除死者雙乳、下體等分屍成7袋,棄置新北市萬里山區,另企圖將乳房以明礬和鹽保存製成標本收藏,今起訴後另行分案追查有無共犯。

檢警調查,今年5月31日,陳伯謙與被害女子於台北市華山藝文特區「野居草堂」小木屋喝酒聊天,陳男求歡遭拒,掐死被害人後伴屍3天,之後再分屍7袋,騎機車載往萬里山區棄屍。家屬6月1日報警協尋,同月18日警方終於突破陳男心防,動員搜山找到7袋屍塊,宣告破案。

同月21日檢警提訊陳伯謙,陳供稱割下死者一對乳房,將其中一邊較完整的乳房放入夾鏈袋,袋內加入鹽及明礬藏放北市大同區住所,另一邊割壞的乳房組織,則丟棄在華山小木屋及希望廣場中間的公共垃圾桶,辦案人員搜索,果然找到死者的乳房組織,另發現外觀疑似女性下體的組織,還搜扣到一塊「紅肉組織」肉塊,初驗與死者DNA不符。

由於這塊紅肉組織來源不明朗,檢、警一度擔心被害人不只一人,近日鑑驗結果出爐,證實是牛肉,並非人肉,初步排除另有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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