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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只賣400萬!汽車仲介賤賣超跑「小牛」還債

顏男賤賣客戶的藍寶堅尼跑車還債,遭士林地院判刑8月,沒收犯罪所得400萬。(記者黃捷攝)

顏男賤賣客戶的藍寶堅尼跑車還債,遭士林地院判刑8月,沒收犯罪所得400萬。(記者黃捷攝)

2018/09/19 17:0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仲介車輛買賣的顏姓男子,受客戶委託替藍寶堅尼跑車Gallardo LP560-4詢價,並告知底價應在500萬以上,顏男竟為了還債,偽造客戶簽名以400萬價格賤賣給債主。顏男挨告後雖承認犯行,但未與客戶達成和解,士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8月,沒收犯罪所得400萬。

Gallardo LP560-4是藍寶堅尼2009年推出的車款,為2門2人座的跑車,擁有最大馬力560匹的V10引擎,從靜止加速到時速100公里只要3.7秒,極限時速上探325公里,新車價格近1500萬,也在義大利警方「服役」,曾被受封「世界最快的警車」。

判決指出,顏男因積欠某貿易公司張姓老闆51萬2000元,去年3月間受託為跑車詢價後,竟無視客戶要求底價500萬,以總價400萬與張男簽訂汽車買賣合約,當場交付車輛、鑰匙及行照等文件。

顏男不僅偽造客戶印章簽約,還交付先前留底的身份證影本,讓張男得以辦理過戶,張男則扣除欠款51萬2000元後,支付300萬現金、48萬8000元支票給顏男,客戶直到接獲監理所發送的過戶通知,才知道跑車被賤賣了。

法院審理時,檢察官認為跑車價值不只賤賣的400萬,建議應直接沒收跑車,或送第三方鑑定,重新計算顏男犯罪所得並沒收;但法官認為,張男是在不知情狀況下買車,400萬也不算離譜的價格,因此仍認定犯罪所得為400萬,依業務侵占罪判顏男8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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