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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設局仙人跳 求救簡訊露馬腳

少女設局仙人跳,求救簡訊露馬腳,檢察官依強盜罪起訴羅男與兩名林姓共犯,涵涵與另一女性共犯則另案偵辦。(示意圖)

少女設局仙人跳,求救簡訊露馬腳,檢察官依強盜罪起訴羅男與兩名林姓共犯,涵涵與另一女性共犯則另案偵辦。(示意圖)

2018/10/03 14:3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羅姓男子與未成年少女涵涵共3男2女,今年6月間隨機於交往軟體找對象,由涵涵將對方約出來,再設局「仙人跳」,吳姓男子慘遭設局,雙方約在超商見面,涵涵提議到汽車旅館內喝酒,吳男中計後,涵涵再傳預先寫好的「我剛剛被強暴了」的簡訊,通知吳男等3男1女衝入房間,毆打並勒索吳男,5人被捕後異口同聲說,是吳男性侵害涵涵,自願花錢消災和解,檢察官卻發現,涵涵與吳男見面前,就先把簡訊寫好,存在手機內,足以證明是預謀的仙人跳,依強盜罪起訴羅男與兩名林姓共犯,涵涵與另一女性共犯則另案偵辦。

起訴書指出,25歲的羅男有詐欺前科,他夥同27歲、21歲的兩名林姓男子,以及池姓女子、洪姓少女(化名涵涵)共3男2女,共謀俗稱仙人跳的勒索惡行,由涵涵透過交友軟體,於今年6月20日下午2時,約吳姓男子在中市北區超商見面,雙方聊天僅半個多小時,涵涵就提議到汽車旅館內喝酒。

吳男中計之後,涵涵於汽車旅館內,把預先打好的簡訊,「哥你在哪?我剛被強暴了,你快來救我」,「我跟男生喝酒結果被他強暴,哥你在哪,我剛剛被強暴了,你快來救我」,於下午3時許傳送給羅男,羅男早已載著3名共犯,驅車於汽車旅館附近守候,收到訊息後僅30分鐘,就持棍棒、木劍闖入汽車旅館房間內,二話不說就先猛打吳男一頓,導致吳男手指骨折、韌帶斷裂,頭部與腳部受傷,這群惡煞並錄影,要求吳男交出錢包與汽車。

吳男被威脅之下,把錢包交給羅男等人,卻只有現金3000元,羅男等人要求讓渡汽車,並以「強暴我妹妹」為由,要求吳男打電話給舅舅拿錢贖人,並逼吳男簽署承認性侵害涵涵,自願無償讓渡汽車的和解書,之後,羅男等5人開走汽車,吳男則委託汽車旅館人員報警,警方於當天下午就抓到涵涵,今年7月又抓到羅男,其他共犯則於8月被捕。

羅男等5人,都宣稱無勒索強盜犯意,是吳男性侵害涵涵,自願讓渡汽車,不過,檢察官卻在涵涵的手機內發現,涵涵尚未與吳男見面之前,就預先把求救的簡訊,存檔在手機的記事本軟體內,等進入汽車旅館後,再傳給羅男等人,顯示這是預謀的仙人跳,依強盜罪起訴羅男等3人,涵涵由少年法庭審理,其餘2名共犯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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