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知老爸機車賣鄰居 通緝犯兒騎走罪加一條

不知老爸機車賣鄰居,通緝犯兒騎走當工具罪加一條!(記者黃良傑翻攝)

不知老爸機車賣鄰居,通緝犯兒騎走當工具罪加一條!(記者黃良傑翻攝)

2018/10/12 09:2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吳姓父親已把車賣給鄰居,通緝犯兒子不知,私自騎走當逃亡工具,反吸引警方查緝,還罪加一條,高市保大迅雷警網在三民區圖書館見他騎車鬼鬼祟祟,查出機車是贓車便將他攔下,他竟大方說「車子是我爸的」,警方再依竊盜罪逮捕送辦。

保大迅雷中隊警組小隊長黃春欣、警員潘志中、蔡有冠等3人,昨夜巡邏行經三民區金獅湖巷內時,見吳男(38歲)騎機車至圖書館附近,形跡可疑,警組直覺有異將他攔下盤查,他自稱是臨時工,警方查出吳男是橋頭地檢署今年9月13日所發布肇事逃逸通緝犯。

警方同時查出他所騎乘機車於107年8月所通報失竊機車,吳男表示該車是父親所有,他沒有偷車,只是向父親不告而「借」,當作交通工具,警方通知失主到隊時,吳男才知車主已換成鄰居,警方調查,吳父於17年前購買,但因兒子好吃懶作,4年前將兒子趕出家門並斷絕往來,隔年便把機車賣給林姓鄰居。

吳男因在外工作不穩定且無交通工具,日前利用父親外出工作時,偷偷跑回父親居住地偷拿東西吃,並在巷口附近發現父親的機車,強行破壞機車電門並將機車騎走,吳嫌原以為父親不會向警方報案告發他,直到被警方查獲才知道該車早已非在父親名下,這下恐怕又得多一條竊盜刑責。

相關影音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