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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陳伯謙想爭自首減刑 警作證打臉:早就鎖定他

華山分屍案死者父親今庭訊後說,「男子漢大丈夫,敢做敢當,既然敢幹這種事,就要接受應有的懲罰,陳伯謙根本在推卸責任,所說的都和事實不符,完全沒有悔意,我要看到他下地獄為止」。(記者張文川攝)

華山分屍案死者父親今庭訊後說,「男子漢大丈夫,敢做敢當,既然敢幹這種事,就要接受應有的懲罰,陳伯謙根本在推卸責任,所說的都和事實不符,完全沒有悔意,我要看到他下地獄為止」。(記者張文川攝)

2018/10/25 15:0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華山分屍案,今開庭傳喚法醫潘致信以鑑定證人身分到庭報告遺體情況,且由於凶嫌陳伯謙的辯護律師主張陳男是在警方正式逮捕前就自承殺人並供出遺體所在地,應符自首的減刑條件,因此法官今也傳喚辦此案的忠孝東派出所長林俊燁作證,林證稱早在陳男承認的前2天,警方就已鎖定了陳男,不是自首。

死者的父親與妹妹今也在延伸法庭,全程透過視訊觀看開庭情況,庭訊後,死者父親說,「男子漢大丈夫,敢做敢當,既然敢幹這種事,就要接受應有的懲罰,他根本在推卸責任,所說的都和事實不符,完全沒有悔意,我要看到他下地獄為止」,他說,陳伯謙即使當庭道歉也是虛假的,「道歉就沒事嗎?法律要做什麼用?」拒絕接受他道歉。

37歲射箭教練陳伯謙今年6月在台北市華山藝文特區「野居草堂」小木屋,對被害人求歡不成,將她勒死後性侵,再割除死者雙乳、下體後分屍7袋,棄置萬里山區,並將割下的乳房以明礬及鹽保存,企圖製成標本收藏,北檢今年8月依殺人、毀損屍體等罪起訴陳男。

此案因是性侵殺人案,採不公開審理。據指出,忠孝東派出所長林俊燁證稱,家屬報案協尋失蹤人口後,由於尚未啟動偵查,警方清查女學員生前最後行蹤,即發現她進入陳男經營的「野居草堂」後就再也沒出來,清查陳伯謙的社交關係,發現陳的男女關係複雜,警方的人臉辨識系統也由陳男眾臉書照,比對出陳男是2名吻合度極高的男子之一,另一男則是遠在高雄。

派出所員警進一步查訪發現,已婚的陳伯謙還與一名高雄女子婚外情,該女在死者失蹤後曾受訪指控陳男「射後不理」始亂終棄,警方原本已與她搭上線,但6月16日起,她突然封鎖和警方以及死者家屬的對話,原來她當天為陳男產下一子,警方研判她是擔心被元配告妨害家庭才斷線。

但警方也由此研判陳男的兩性關係複雜,可能與死者失蹤有關,鎖定他深入清查,隨著陳男的機車車號等各項證據,加深合理懷疑,6月17日,警方約談陳伯謙,讓陳男自述與陳女見面後的事,陳男說了5分鐘,所說的都與警方掌握的事證不符,例如他說死者是騎Ubike離開,但華山草原附近根本沒有Ubike站。

所長聽完知道他滿口謊言,給陳伯謙2個選擇,一是走(離開派出所),二是回去想清楚再來,沒想到陳男竟說「讓我回去考慮3小時」,按常理,若與此事無關大可否認,此答案等於是不打自招,警方讓他回去,並立即通知死者家屬去草屋外盯著他,家屬回報說陳伯謙在打包行李,有想逃亡的跡象,警方立刻前往帶回陳,陳才供出殺人分屍,警方認知陳男只是自白、不是自首。

辯護律師也聲請法醫師到庭作證,法醫潘致信今先以完整的簡報報告2小時,因時間關係而尚未進行詰問,改定12月20日針對解部報告進行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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