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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直播告Up涉違公平交易法 罪證不足獲判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認為Up詆毀17形象的罪證不足,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認為Up詆毀17形象的罪證不足,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2018/10/31 22:0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知名直播平台「Up直播」遭控告,在「17直播」今年5月IPO緘默期,對媒體散播不實謠言,其中Up的穆姓經理被指控,疑似教唆直播主,打擊17。檢方認為,證據之一的LINE對話截圖並無虛構犯意,加上無法證明有教唆直播主情事,於是給予不起訴處分。

綜合媒體報導,「17」於今年5月向美國證交會申請IPO(首次公開發行),在IPO緘默期間內,有媒體發表17直播營運虧損相關新聞,文中還貼出直播主與穆姓經理的LINE對話截圖;圖中穆姓經理邀請17直播主加入團隊,直播主還指出,17會拖延發放薪水及獎金。

17母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麻吉一七公司及台灣分公司懷疑,Up趁其緘默期,無法對外說明財務的狀況下,向媒體爆料不實言論,導致17形象受損,因此憤而控告Up母公司熱浪新媒體與林姓女負責人、穆姓經理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

林女出庭時澄清,自己久居中國,只是掛名的負責人;穆姓經理也表示,當時簽下主播可以獲得獎金,新聞內的直播主曾和自己合作,才會邀請她進入公司,沒有詆毀17的言論發生。

台北地檢署認為,相關新聞報導中無法確認來源由誰提供,屬於客觀陳述事實,加上穆姓經理有要求直播主提供拖延款項之證明,也無直接證據證明直播主遭挑唆,內容中沒有虛構犯意,因此做出Up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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