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潑漆圓山水神社還留仇日字眼 統促黨員被判6個月

台北市市定古蹟「圓山水神社」遭不明人士破壞,還留下仇日紙條。(資料照,擷取自楊燁臉書)

台北市市定古蹟「圓山水神社」遭不明人士破壞,還留下仇日紙條。(資料照,擷取自楊燁臉書)

2018/11/27 11:5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員張修嘉,被控朝台北市定古蹟「圓山水神社」之主殿的4根柱子潑漆,並留下抗議紙條,事後被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罪起訴,且因犯後態度不佳,遭檢方向法官建請不要給予緩刑、不得易科罰金;案經士林地院審理,今依法判張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位在士林區中山北路5段的「圓山水神社」,1938年興建時用意在於,祭祀水神以祈求草山水道營運順利;2004年,北市府公告神社為市定古蹟,並由台北自來水事業管理。

起訴指出,去年8月13日,神社主殿外4根柱子遭人潑溪,並留下仇日字眼包括「奪台殺民一百萬」、「侵華虐殺數千萬」、「日寇倭奴狗畜牲」、「皇民賤種三腳仔」等,而原本在神社前的石狛犬也遭人竊走。

檢警事後掌握46歲的張嘉修涉案,通知到案說明,但張僅認潑漆,否認偷走石狛犬,他辯稱,潑漆是言論自由的延伸,且油漆是可以用水清洗乾淨,無法構成毀損罪。

不過,檢察官認為,清潔人員雖努力嘗試用水清洗、仍無法完全去除油漆,只能重新上漆覆蓋,加上張嘉修犯後態度不佳,今年4月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等罪,起訴張男,並建請不要給予緩刑、不得易科罰金,讓他入獄服刑。

士林地院審理後,今依法判張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中華統一促進黨員張修嘉。(圖擷自「李承龍臉書」)

中華統一促進黨員張修嘉。(圖擷自「李承龍臉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