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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逐彰化縣二林鎮長失利曾萬火 涉賄被判5年

曾萬火被判5年徒刑。(記者顏宏駿翻攝)(記者顏宏駿攝)

曾萬火被判5年徒刑。(記者顏宏駿翻攝)(記者顏宏駿攝)

2018/12/26 13:43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得不償失!本屆角逐彰化縣二林鎮長失利的曾萬火,選前被控涉嫌現金買票,經檢方提起公訴,該案審理終結,今天曾萬火(68歲)被判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二林鎮長選舉本屆上演「三腳督」的戲碼,選將分別是縣議員轉戰的陳光輝、前二林鎮農會總幹事蔡詩傑、中小企業主退休的曾萬火,惟曾萬火在選前就被查獲透過樁腳以3000元對選民買票,但此案完全沒有對他產生影響,最後他拿下9千725票,而當選的蔡詩傑拿下1萬131票,第三名的陳光輝獲得9千53票。

選舉期間曾萬火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直到此案宣判後,他才獲得交保。

判決書指出,曾萬火為求當選,在9月28日當天,把準備好的每包3000元,共7包紅包交給曾任萬合里長的陳瓊林,再由陳發送給5位選民。

曾萬火辯稱這是「勞務報酬」,他是透過陳瓊林找工人來插旗子、發文宣,但法官反問他,「為什麼找來的工人都是7,80歲的老弱殘兵,還有人罹嚴重的帕金森氏症,這不符合常理。」

曾萬火堅稱,他只是把錢交給陳,由他去張羅插旗和文宣工作,這絕未違反選罷法。

但收錢的選民都供稱,陳在交付紅包時都有交待要支持曾萬火,還私下塞紅包。

法官表示,如果是工錢,何需用紅包袋裝,曾萬火飾詞詨賴,犯後毫無悔意,因此判處5年徒刑,至於陳瓊林則被判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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