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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連霸議員買票羈押禁見 抗告被駁回要在看守所過年

高院今將抗告案駁回,桃園市議員張運炳將在看守所過年。(資料照)

高院今將抗告案駁回,桃園市議員張運炳將在看守所過年。(資料照)

2019/01/07 17:1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議員張運炳在去年11月24日「九合一」選舉中,獲7連霸當選,但選後第三天,檢方查出張惟恐自己落選,24日凌晨選舉活動結束後,涉嫌向選民現金行賄買票,檢方因部分選民已坦承收受賄款,將張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張不服,向高等法院抗告,高院今將抗告案駁回,張將在看守所過年。

現任桃園市議會無黨籍聯盟黨團總召的張運炳,是改制前桃園縣第12、13、15、16、17屆縣議員,並於桃園縣改制為桃園市後,當選桃園市中壢區第一屆議員,在去年11月24日的市議員選舉中以吊車尾驚險當選,是罕見的7連霸市議員。

不過,桃園地檢署指出,民眾檢舉稱,63歲的張運炳在投票日當天晚間用現金買票,檢方蒐證後,投票後第三天即11月27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中壢分局,搜索張運炳、競選幹部相關處所,查扣涉嫌行賄的現金44萬1700元、電磁紀錄、行動電話、選舉拜訪名冊等文件,並傳喚張的助理多人到案,據悉,有部份選民坦承收受賄款,並繳回賄款。

檢察官認定張運炳涉嫌現金買票,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張羈押禁見獲准。張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認為,一審將張裁定羈押禁見,於法有據,今駁回抗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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