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封屍案 高院:不符自首、僅「書面和解」 仍判無期
2019/01/08 10:4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40歲婦人張芳馨被控殺害長期不睦的小姑,再以水泥封屍掩蓋犯行,一審斥責張女殺人手法殘忍,但考量她自首、與家屬和解,輕判無期徒刑,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張女哽咽認罪,請求合議庭輕判讓她早日和大女兒、小兒子團聚,高院認定張不符自首規定,且只是「書面和解」,實際上均未賠償,乃博取高院同情的藉口,今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在押的張芳馨今不聆判。不高院今宣判後指出,案發後,警方已掌握案情,將到張女住處調查,張女為免東窗事發,才不得不向警方「自首」,不符合自首規定,另外,張女庭訊一再主張已和被害家屬和解,也有誠意,但實際上並未支付任何和解金,應該是為了求取法院輕判的藉口。此外,律師團聲請替張女進行心理鑑定,高院認定沒有必要,並未採納。
高院日前召開辯論庭,張女數度表達懺悔,審判長問她,若和小姑相處不睦,有無想方法改善,若重來一次將如何做?張女哭泣說原本想等小孩大一點搬出去,若重來一次,「會和丈夫搬出去」。張女求情說,則能輕判,讓她早日和小孩團聚、陪他們長大。
高檢署公訴檢察官痛批張女殺害小姑手段殘忍,律師和張女都說她前一段婚姻至今多麼可憐,「那被妳打死的小姑呢?」反問張女,若輕判,豈不是告訴世人「只要不快樂就能加害別人」?
張芳馨育有10歲女兒和5歲兒子,因與葉姓小姑長期不睦,不滿葉女打電話到她娘家抱怨,今年3月氣憤持啞鈴狠砸葉女頭部,奄奄一息的葉女求饒,張女見她沒死,竟撂話說「妳現在說對不起也來不及了」,把她拖進浴室,將頭押進澡盆活生生溺死,再購買21包速乾水泥,花3天將葉女屍體封屍,掩蓋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