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疫區和牛34噸 海關官員護航近10年遭撤職
日本和牛在台灣市場頗受歡迎,但直到近年日本近期從口蹄疫疫區除名後,才開放進口,在禁止進口期間,唐姓海關官員護航日本和牛輸台達34噸,時間更長達10年,除了被判刑外,還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撤職。(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門戶洞開,防疫失能!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出口組唐姓秘書,被控利用職權幫助肉品業者「森之鄉」,長期走私口蹄疫疫區肉品侵台,數量高達34噸,經人檢舉後仍持續護航,終被查獲。案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認為情節重大,判撤職並停任公職2年;刑事部分,高等法院去年更一審判刑10年6個月。
判決指出,唐男任職台北關稽查組負責查緝管制進口物品,當時日本被農委會列為口蹄疫疫區,依法不得進口牛肉,他竟收受「森之鄉」張姓負責人(判刑5月、緩刑3年確定)賄賂,從2000年起護航張男走私日本松阪牛肉來台,到了2006年才遭人檢舉,惟不了了之。
到了2008年,唐男又繼續替張男護航走私牛肉,內部人員看不下去,2009年向桃園地檢署檢舉,檢方蒐證後認為可信度不低,於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將甫抵台的張男攔下,果然查扣未申報的和牛,進而搜索唐的住家及辦公室,查扣相關事證。
經查,唐男收賄共有三階段,第一階段是負責稽查組X光儀器檢查時,刻意選擇張男從日返台的班機查驗,忽視內含數十公斤的冷凍牛肉,放水長達5年,每次收取賄款6萬元。
第二階段為2005年起,航空公司開始限制旅客託運行李重量,不少地勤向唐抱怨張男的行李過重,兩人改以隨身手提行李走私牛肉,張下飛機後,於行李領取轉盤附近等唐男,再一同出關,執行檢查業務人員看有唐陪同,基於同事情誼便不會檢查張,但因此方式攜帶的肉品較少,賄款降為3萬元,直到2006年內部檢舉,唐才收手;第三階段是2008年到2009年間,兩人以相同手法走私和牛,賄款降至2.5萬元。
檢方認定,2000年6月9日起至2009年11月27日期間,唐男護航日本走私牛肉進口1133人次,總重計3萬4090公斤,金額高達1億3636萬元,收受賄款922萬5000元,不過更一審認定的賄款則減為277萬,判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
唐男雖否認犯罪,但公懲會根據檢、審的資料認定他確有護航事實,於刑事判決尚未確定前,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