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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撞死少女還裝路人圍觀 遭判6年6月

高等法院指戴文夏屢犯不改、肇事至今分文未賠,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等罪合併判刑6年6月。(資料照)

高等法院指戴文夏屢犯不改、肇事至今分文未賠,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等罪合併判刑6年6月。(資料照)

2019/02/17 08: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竹男子戴文夏過去有多次酒駕前科,他在2017年駕照被吊扣期間又涉嫌酒駕,並撞上一名搭乘友人機車自摔的劉姓少女,少女送醫後不治,不過戴文夏肇事後還在現場裝成路人圍觀,事後雖承諾願賠償少女家屬,但至今仍未賠償,高等法院指戴文夏屢犯不改、肇事至今分文未賠,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等罪合併判刑6年6月,可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在2017年12月15日晚間9點,少女與14歲的龍姓男友騎車前往龍潭,但龍男在途中為閃避貓狗而自摔,劉女因此連帶倒在路上,兩人一時無法起身,一旁加油站員工見狀趕緊出來幫忙指揮往來車輛,不過此時酒駕的戴文夏卻以時速70公里的車速撞到劉女與機車,劉女傷勢嚴重,送醫後仍不治。

戴男肇事後叫車上其他3名友人將車開走,他則裝做在現場看熱鬧的人,想趁機溜走,不過警方依照後方駕駛的行車紀錄器及街道監視器,在事發隔天凌晨循線找到戴男送辦。一審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判刑5年、肇事逃逸罪判刑2年,合併應執行6年6月徒刑,戴男上訴宣稱允諾賠償劉女父母共50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請求從輕量刑。

高院審理認為,事發地點有夜間照明、視距良好,還有加油站員工協助示警,戴男若非酒駕超速,不至於無法閃避,加上戴男屢犯酒駕,肇事後還假裝路人逃避隱匿,到案雖認罪允諾賠償,但至今仍分文未賠,依兩罪合併判刑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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