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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主播被光碟勒索250萬 前公婆均判刑定讞

美女主播秦綾謙(右)被光碟勒索250萬,前公婆均判刑定讞。(資料照)

美女主播秦綾謙(右)被光碟勒索250萬,前公婆均判刑定讞。(資料照)

2019/02/19 11:4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TVBS美女主播秦綾謙婚後與網路紅人安德烈來往密切,被前夫吳炳輝破窗發現並拍下蒐證光碟,秦綾謙協議付出近400萬元離婚,讓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簽下保密條款並銷毀光碟,孰料,吳、蔡被秦女指控又以公布光碟為由,要求她再付250萬元,高等法院今審結,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吳、蔡各判5月、8月徒刑定讞。

秦綾謙2015年認識吳炳輝,2人均是愛狗人士因此結緣,相戀不到1年就登記結婚。

判決指出,2016年9月,秦綾謙密會「小鮮肉」網路紅人安德烈,吳炳輝帶著徵信社人員到安德烈的淡水別墅查看,吳男架梯爬2樓的窗戶,當場目擊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當時安德烈打赤膊,秦綾謙著T恤、碎花短裙坐床邊,吳男氣得敲窗怒罵,並拍下光碟。

秦女否認通姦,並聲稱當天只是在聊天,且兩人衣著整齊,沒發生什麼事。秦女等3人談判後,秦、安同意各付190萬元和解,另外也要求吳男父母吳欣蒼、蔡馨樂簽下保密條款並銷毀光碟,秦、吳10月間隨即離婚。

不過秦綾謙指控,吳家人並未就此罷休,收到「封口費」後,前公婆吳、蔡多次向秦綾謙強索250萬元,還揚言不給錢就要把備份影片外流給電視台,秦女因此提告恐嚇,但吳、蔡到案否認恐嚇,辯稱只是要求秦女歸還家具、房租、拍攝婚紗等費用。

一審認定吳、蔡2人利用秦女身為主播的公眾人物身份,不想個人不名譽私事遭揭露,遂從中恐嚇以圖獲取金錢,犯後又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分將吳、蔡判處5月、8月徒刑。吳、蔡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各5月、8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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