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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圖利 東檢聲押前台東大武鄉長趙宏翰

前台東大武鄉長趙宏翰涉貪圖利,遭東檢聲押。(記者陳賢義攝)

前台東大武鄉長趙宏翰涉貪圖利,遭東檢聲押。(記者陳賢義攝)

2019/02/21 10:55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前台東大武鄉長趙宏翰涉嫌貪污圖利,在職期間為使獲得較高工程利益,利用職務之便央求所屬浮報經費,並協助友人向其他廠商借牌,便於承包公所案件;另自2015年至2018年則以採購灌溉水管為由,助友人以虛儰估價單報價,從中獲利上百萬元,案經台東地檢署偵辦,認為趙有勾串之虞,今向台東地方聲押禁見,其他5名涉案被告分別以5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東檢檢察官謝慧中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下稱南調組)廉政官,偕同南調組駐署柯博齡、魏豪勇、范家振等檢察官共同偵辦大武鄉公所辦理採購貪污圖利案件,昨持台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鄉公所及相關被告住居所共21處,並傳喚趙等被告及證人共23人偵訊後,認被告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於今日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東檢表示,經查,趙為前大武鄉公所鄉長,現任大武鄉公所秘書,另2名黃姓和林姓被告則為公所建設課承辦人;2018年間各鄉鎮獲得政府補助建設經費,趙為阮姓及白姓2名友人獲取較高利益,指示黃、林浮編經費,並由阮、白向其他廠商借牌,藉以承包鄉公所案件而獲取利益。

另外,趙自2015至2018年間,指示林以鄉公所灌溉水管補助經費向其許姓友採購水管,進而由許以虛偽之估價單報價,藉此取得採購,因此獲取117萬7617元的利益。

東檢表示,全案仍將持續深入追查偵辦,以期勿枉勿縱,並藉此提醒公職人員均應恪遵法律,依法行事,以維政府廉潔及施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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