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未成年怕外配捲走家產 借名登記姑姑卻裝糊塗
2019/02/22 13:4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林男是獨生子上有8個姐姐,繼承家產後,考量其身上有債務且多病,兒子未成年,怕中國籍新娘日後改嫁把財產捲走,將土地一筆借名登記「阿玉」姑姑名下,但12年後姑姑否認借名,稱她當時在無意識情況下簽署,契約無效!但法官傳喚代書及其他族人,多人作證該土地確實是要給林男繼承,判決姑姑要無條件將土地過戶給姪兒。
這場家產之爭,牽涉到傳統重男輕女觀念,及娶外配怕被捲款改嫁、還有借名登記等法律問題。
判決書指出,林男父親在龍井區中和段有筆土地,原出租給某汽車修配廠收取租金,父親死後,林男繼承,但林男累積向大姐等人借款500萬元,該土地已被大姐設定抵押權,2006年林男發現自己身體欠佳,孩子才9歲,怕死後中國籍配偶改嫁,唯一這塊家產被捲走,於是與姐姐們商量借名登記,信託等到孩子成年後再過戶給兒子。
2008年林男過世,其中國籍新娘也遵照林男遺願辦理信託借名登記,請代書及族人一起見證,將土地登記到「阿玉」姑姑名下,2009年3月「阿玉」姑姑在童綜合醫院住院,就在該醫院後面另位「阿美」姑姑家完成簽約。
12年後孩子已成年,「阿玉」姑姑卻裝糊塗,說當時她是無意識情況下簽署,契約無效,且她早年離婚回娘家,父母晚年都是她在照顧。「阿玉」姑姑兒子也是契約見證人之一,但他供稱母親當時意識不清,是他牽母親的手簽名。
不過法官認為,不論是土地代書、「阿美」姑姑等人證詞,都認定土地原本就是要給林男繼承,「阿玉」姑姑也是在意識清楚且親自簽名,契約為真實,「阿玉」姑姑的兒子是訴訟利害關係人,證詞不採信,判決「阿玉」姑姑要無條件過戶該土地所有權給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