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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公司董事感情出軌 花上千萬「補償」卻不認帳

某營造公司楊姓董事,不滿前邱姓女友未償還他代墊的1400萬元等購屋款,告上法院。(情境照)

某營造公司楊姓董事,不滿前邱姓女友未償還他代墊的1400萬元等購屋款,告上法院。(情境照)

2019/03/19 12:3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營造公司楊姓董事,不滿前邱姓女友未償還他代墊的1400萬元等購屋款,憤而對簿公堂,高雄高分院認定這筆錢是楊感情出軌,為彌補感情上的虧欠所做的贈與,判決他敗訴,可上訴。

楊男指出,100年間開始認識邱女,至103年她因購買鼓山區龍水2路新屋,要求他先行代墊購屋款、裝潢、家具款、借款等1400萬元,並允諾用出售同區龍德路的舊屋款清償。

由於2人交往多年,又論及婚嫁,楊同意出借後,邱女卻在106年另結新歡,辦理結婚登記,並拒絕償還這筆錢。

邱女則說,她與楊交往5年期間,為他處理事業從未支薪,後因楊感情出軌被發現,始贈與款項補償,否認是消費借貸關係。

2審合議庭法官開庭調查、傳喚證人,發現邱女多次抱怨楊男劈腿,並要求他出資買房,當做她嫁不出去的禮物、彌補感情上的虧欠,楊男也再三回稱「反正我會幫你把房子用好」、「年底之前我會去借錢幫你還清」,並未要求她簽立任何借款憑證,因此認定這筆錢為贈與,維持原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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