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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租不成縱火燒死無辜房客 惡房東判無期

詹男漲租不成憤而縱火,燒死房內另名無辜黃姓房客,高等法院今依殺人罪判詹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資料照)

詹男漲租不成憤而縱火,燒死房內另名無辜黃姓房客,高等法院今依殺人罪判詹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資料照)

2019/03/20 10:4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男子詹德榮多年前向台灣銀行租地後蓋房出租,但因土地租金近年持續上漲,他要向鄭姓房客調漲房租不成,憤而縱火洩恨,燒死無辜的另名黃姓房客。高等法院今依殺人罪判詹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現年67歲的詹男20多年前向台銀承租北市歸綏街83巷的一塊地並搭建鐵皮屋,以2000元、3000元與4000元分別租給鄭、羅與黃3男,至少15年未調漲過。

詹男因所收房租不夠支付給台銀的地租,他多次想調漲租金,但租金最便宜、所住房間面積最大的鄭男反對,兩人爭吵不休,詹心懷怨恨,去年4月4日上午8時,涉到出租鐵皮屋內潑灑汽油點燃縱火,屋內只有黃姓房客一人在睡覺,逃生不及,全身慘遭大面積燒傷,送醫不治。

詹男犯案後轉往附近巷弄丟棄原本穿戴的鴨舌帽、再沿路脫下藍色外套,並搭公車到新北市蘆洲、企圖躲避追緝;但沿路監視器拍下他逃逸過程,檢警將他緝捕歸案後依殺人罪起訴。

詹男在院方審理時供稱,因氣不過鄭男才會縱火,和另2名房客無關,而雖又知道黃男住在該處,但因不清楚被害人工作時間,不確定死者有無在屋內;詹男律師則說,詹已認罪,而經濟狀況不佳的他則希望賠償黃的3名子女各20萬元。

但黃男兒女當庭控訴,詹男案發後一句道歉也沒有,且質疑承諾賠償也只是求輕判。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詹男與房客間無深仇大恨,僅因租金緣故縱火,導致黃男當下面臨極大精神恐懼及身體燒灼痛苦,惡性重大,雖已承認犯案,未對死者家屬有任何彌補作為,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院後,今判詹無期徒刑,他未出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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