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法律漏洞 酒駕撞死人2度拒測又不繳罰單逃刑責
2019/03/21 00:2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吳姓廚師在10年前酒駕撞死人,但10年內他4度酒駕,靠2次拒測、花不到5萬元逃過酒駕刑責,但這次他可沒這麼幸運,吳男被攔查後醉到名字跟身分證字號都說不出來,僅喊「拒測、拒測」,並聲稱不會繳拒測的9萬罰單,再買輛二手機車比酒測被關划算。警方以他無法報出姓名為由,實施酒駕觀測表,吳男沒有通過,警方向檢方申請抽血許可,強制對吳男抽血,換算下來酒測高達1.2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40多歲的吳男在當廚師,10年前他酒駕撞死一名老人後,對方向他求償600萬元,不過吳男疑似脫產自稱沒錢賠,至今未與死者家屬和解,不過吳男撞死人後沒有改過,仍然繼續喝酒騎車,在10年內2度酒駕被移送,後來吳男學聰明,鑽拒測漏洞又2度拒測躲過刑責。
依據酒測拒測的行政裁罰規定,必須繳9萬元並扣車,但吳男拒測後不繳罰款並脫產,用他人的名義購買1、2萬元的二手機車代步,讓他在10年內只花不到5萬,就躲過2次酒測。
不過20日凌晨1時許,吳男因為逆向行駛被警方攔查,這次可沒這麼幸運,當時吳男下車後無法說出自己的名字與證號,只說要拒測,車子讓警方扣,反正他之後也不會不繳罰單,再買一輛機車還比酒測划算,但警方依據他無法報姓名判斷他已經泥醉,對他實施酒測觀測表。
吳男無法通過酒測觀測表的畫同心圓、走直線與單腳站立3項測驗,因此向檢方申請鑑定許可書,對吳男強制驗血,吳男得知無法逃過刑責,苦苦哀求警方放他一馬,但警方從驗血結果回溯發現吳男酒測高達1.2毫升,將他依據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未成年請勿飲酒,禁止酒後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