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城鄉長林錫章貪污收回扣 判刑14年半定讞
2019/03/21 16:4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屏東縣車城鄉前鄉長林錫章,2014年在任內經辦災害復建、道路改建工程時,與機要趙清連、密友駱文宗共同收受廠商回扣43萬元,二審將林錫章判刑14年半、褫奪公權7年,趙、駱也各判12年半、10年2月;最高法院今駁回3男上訴,全案定讞。檢方已啟動防逃。
林錫章一審被重判17年徒刑,二審改判14年半;林的密友兼機要趙清連、駱文宗一審各被判刑14年半與12年半,二審各改判12年半、10年2月,3人皆褫奪公權7年。3人皆上訴三審,今被駁回確定。
判決指出,林錫章於2010年至2014年間擔任車城鄉長,在「社皆坑溪災害復建工程」標案,和與他同居的機要辦事員趙清連,共同在經辦公用工程時收取回扣,趙清連在2014年1月間,向得標廠商收取工程款8%的回扣款19萬元。
林錫章又在「保力村保力路改善工程」標案中,與趙清連、密友駱文宗聯絡,由趙清連於2014年7月指示得標廠商把工程款10%的回扣款24萬元交給駱文宗,3人朋分回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