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潘恆旭「人品太差也」挨告 馮光遠庭前讚「潘韓配」都是天才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作家馮光遠今年元月在臉書發文批評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人品太差也」,遭潘提告求償200萬並登報道歉。全案稍早開庭,馮光遠庭前指潘會利用別人,就是他指的「特殊性關係」,另也讚現在的「潘韓配」均是天才;潘委任律師庭後則說,馮在臉書指潘「招搖撞騙」,已侵害人格權與名譽權。
全案起因於馮光遠今年1月8日在粉專發文指,見到潘恆旭的新聞覺得好笑,潘曾幫他談過一、兩個案子,結果被他踢走,因為「人品太差也」,文內提到字眼包括「招搖撞騙」、「不出事才有鬼」等語。
潘恆旭當月10日上午表示,馮光遠說他人品差已影響聲譽,將對馮提告,要求名譽賠償;馮當日下午則在臉書登「道歉啟事」,但對象是當天下午2點前所有聯絡他的新聞圈同仁,然而,因他不太會寫道歉啟事,只好引用潘2003年9月3日的道歉啟事。
馮光遠今庭前先稱讚潘恆旭是很傑出的公關人才,潘進入台北之音工作也由他介紹,然而,後來發現潘很會利用別人,總是超越公關人的分寸,還未經同意冒用頭銜,就是他認為的「特殊性關係」。
馮光遠也說,早在2002年9月就曾寫公開信好好講過潘,原因在於「他(指潘)好像something wrong」,想不到16年後,潘竟然上任局長,不得了了、天皇老子了,不是我們能講的人了,「對不起喔」;馮接著說,潘跟著韓國瑜一起做事,如紅花與綠葉般的相得益彰,這兩個配在一起,一個主管一個下屬,兩個人的個性與層度,很是匹配,兩個人都天才。
針對有媒體提問「潘恆旭的為人是否跟金溥聰相似?」馮光遠先反問「金是誰?」想起後才說「都是很會搞關係的」,且潘師出馬金體系,因此金是潘的師傅。
至於潘恆旭委任律師庭後則強調,「人品太差也」、「招搖撞騙」等語確實侵害潘的人格權與名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