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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邂逅運將開房間 魚水之歡後翻臉告性侵

台北地檢署調查,小如事發後不但沒有立即驗傷提告,2人當天還一起到小如上班的紅包場消費,認定小如的反應與一般性侵害受害人不同,將吳男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調查,小如事發後不但沒有立即驗傷提告,2人當天還一起到小如上班的紅包場消費,認定小如的反應與一般性侵害受害人不同,將吳男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19/03/29 10:4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在紅包場駐唱的女歌手小如(化名),與平常接送她上下班的吳姓運將日久生情,去年她與吳男約會後直奔旅館開房間,事後卻因細故翻臉,怒控吳男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小如事發後不但沒有立即驗傷提告,2人當天還一起到小如上班的紅包場消費,認定小如的反應與一般性侵害受害人不同,將吳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5月6日,吳男與小如共進午餐後,一同到附近的旅館開房間,2人享受魚水之歡後,還親密地到小如工作的紅包場消費,一起唱歌及吃水果,事後小如不知何故,翻臉控告吳男性侵。

吳男庭訊時喊冤,強調是小如主動帶他去開房間,當天一進房,小如就先去洗澡,等他洗澡踏出浴室,就見到小如已光溜溜地躺在床上,他克制不住自己的慾望,即與小如發生性關係,當時小如還曾替他口交。

檢方比對雙方的說詞後,考量2人各說各話,且小如事發當下不但沒有立即去醫院驗傷,還陪同吳男一起到工作的紅包場唱歌,此舉不像是一般性侵害受害人的反應,考量此案查無其他吳男涉性侵的事證,所以認定吳男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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