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廁所襲臀強吻 台妹清洗未驗DNA 土耳其男仍被法辦
2019/04/09 00:4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來自土耳其的賴姓男子於2017年7月23日凌晨在嘉義市1家夜店喝酒後、趁著酒意尾隨1名21歲女性客人進入廁所,在廁所內強摸女方臀部、以下體磨蹭、強吻脖子,女方不斷反抗、哭泣呼叫才獲救。
案發後,女方覺得很噁心、直接清洗遭賴男親吻的身體部位,沒有想到要驗DNA。但被害女子仍報警查辦這名土耳其男,台南高分院法官調查相關事證、認定賴男涉對女方強制猥褻。因賴男向女方寫悔過書致歉及賠償,法官依法判刑10個月、給予緩刑5年,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此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來自土耳其的賴姓男子與友人於2017年7月23日凌晨零點許到嘉義市1家夜店消費,期間看上年僅21歲的女客人小芳(化名),他利用小芳欲在店內如廁時,竟趁著酒意緊跟在後、推著小芳一起進入廁所。
賴男把小芳推進廁所後即鎖上門、猛對女方上下其手,賴先用雙手抓女方臀部、下體貼住對方,欲親吻小芳遭拒,小芳反抗、稍微打開廁所門後又被賴男關上,賴進而把小芳強制移到廁所最內側、持續親吻小芳的脖子。
直到小芳的友人聽聞小芳在廁所內哭喊呼叫,賴男才罷手、打開廁所門,賴男走出廁所時遭小芳友人包圍質問與小芳在廁所內發生什麼事?小芳為何會哭?賴男險遭群情激憤的小芳友人圍毆,後來夜店老闆出面勸阻,賴男才得以脫身離去。小芳不甘受辱、決定挺身揭發這名土耳其男的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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