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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少女口交 母親抓狂堅持提告 狼表舅判5月得關

高雄市國二少女的林姓表舅涉嫌誘摸少女胸部與下體、口交,法官認定,雖未違反少女意願,仍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判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情境照)

高雄市國二少女的林姓表舅涉嫌誘摸少女胸部與下體、口交,法官認定,雖未違反少女意願,仍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判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情境照)

2019/04/14 23:0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國二少女陪母親前往林姓表舅家,表舅竟趁少女的母親外出購物,涉嫌誘摸少女胸部、下體,並為他口交,母親事後得知女兒遭性侵,堅持提告,高雄地院認定林男雖未違反少女意願,仍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判刑5月,刑期不得易科罰金,面臨坐牢命運,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未婚的林姓男子現為餐廳學徒,與國中少女是遠房表舅、姪女關係,去年2月19日,少女跟隨母親一同前往林男高雄住處,少女母親不久外出購物,獨留女兒和被告在家,被告誘摸少女的胸部、私處,還更求少女為他口交得逞。

被害少女的母親事後得知此事,怒控林男性侵女兒,被告也承認犯行,法官認為林男罔顧少女身心健康發展,而且是被害少女的長輩,竟為滿足一己私慾,考量被告認罪,並未違反少女意願,雙方目前仍未達成和解,因此將狼舅判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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