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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主打「戶戶有溫泉」成功完售 交屋卻沒溫泉挨告

2019/04/22 11:4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富裔實業被控主打「戶戶有溫泉」口號,成功完售台北市北投「湯富裔」建案,但屋主們後來發現沒有溫泉可以用,提告請求撤銷買賣契約。士林地院認為,富裔明知臨地接溫泉管線違法,隨時會被取締停用,仍「欺罔不實」,判應退還15名屋主購屋款共2億餘元,房子同時移轉登記還給富裔;至於1名購屋前已知無溫泉可用的屋主,則被派敗訴;可上訴。

屋主們指控,富裔廣告不實,導致誤以為買到的房子有溫泉可用,且交屋後,可回租給建商經營公寓式酒店;但後來取得房子後卻發現,屋內沒有溫泉,而過去酒店營業時,也是違法從臨地接管線取用溫泉,在陸續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撤銷買賣契約不成後,改上法院訴訟,要求富裔返還價金。

但富裔委任律師辯稱,建案當時賣點是「2年包租年利率3.5%」,並非溫泉住宅,也向承購戶表明,經營酒店時雖有溫泉接管,但不能保證未來能繼續使用,且屋主2012年交屋時已知沒有天然溫泉,卻在2016年才提告,已逾民法相關規定。

法官陸續傳喚多名建案銷售人員作證發現,建商只告知銷售人員,「建案本身沒有天然溫泉,可從臨地接管取用」,卻未告知接管是違法行為,隨時可能遭停用,加上建商確實標榜「戶戶有溫泉」等原因,認定建商以「欺罔不實之方式」,使屋主們誤向有天然溫泉而購屋。

法官折抵租金、管理費後,判其中13名屋主將名下房子抵押權塗銷並移轉給富裔後,得分別拿回1142萬到4905萬不等購屋款;另2戶則因已過戶給他人,不用還建商,只能拿回行情鑑定後價差;至於1名已知房子沒有溫泉的屋主,則獲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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