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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陷女員工竊取機密 科技公司老闆把人當「奴工」、「提款機」

誣陷女員工竊取機密,科技公司老闆把人當「奴工」、「提款機」被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誣陷女員工竊取機密,科技公司老闆把人當「奴工」、「提款機」被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19/04/22 15:2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位於桃園市蘆竹區某科技公司,以製造EMI、防護材料、光電材料等產品為主,45歲彭姓負責人卻爆出涉嫌與39歲傅姓女會計,聯手誣陷謝姓女員工以隨身碟竊取公司機密,不但以此威逼謝女簽下千萬元逞罰性賠償書、悔過書,後續還不斷以此事及其他瑣碎事項,逼謝女簽本票或賠錢,甚至動手毆打、要求交互蹲跳100下,謝女兩年來付出上百萬元,等同是彭男的「奴工」、「提款機」,直到2017年8月間謝母發現女兒常入不敷出、全身傷,找來親友前往關心才問出彭男、傅女惡行,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人口販運防制法、恐嚇取財得利、強制、恐嚇、傷害、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罪嫌將兩人起訴,另建請法官對彭男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謝女2016年6月被誣陷以隨身碟竊密事件,被逼迫簽1000萬元懲罰性賠償及悔過書,彭男、傅女兩人認為謝女「很受控制」,後續陸續以各種理由,包括客訴、說謊、將工作日誌帶回等,要求謝女簽立共240萬元的本票、同意執行本票書,還逼她以信貸、存款、薪資等方式賠償超過百萬元,彭男、傅女甚至動輒對她打罵,謝女因顧慮曾簽署保密協議且不想牽連家人,都不敢向外求助。

據悉,謝女月薪2萬6000元,這兩年來卻經濟拮据、四處借款,身上還不時出現不明傷痕,2017年8月媽媽起疑找親友一起詢問才知真相,向警方報案將女兒拉出泥沼。

案發後雖然本票已滅失或交還,但彭男、傅女從謝女身上取得的百萬元,至今尚未交還,加上兩人說詞狡辯,檢方起訴以彭男受有良好教育,本應照顧基層員工,卻利用謝女法律常識不足誣陷她犯罪,甚至以律師專業函文威脅,導致謝女背負鉅債、身心俱疲,建請法院對他從重量刑,另請依違反人口販運法,對彭男公司科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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