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同居人女兒養狗 狠男用未熄菸蒂縱火燒屋
2019/04/2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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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廖姓男子不滿同居鄭姓女友的女兒養狗,趁鄭女的女兒睡覺時,以未熄滅的菸蒂縱火燒鄭女臥房,還好鄭女及時發現滅火,女兒才倖免於難。基隆地檢署認定廖縱火未遂,今天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廖姓男子與鄭姓女友同居在基隆市住處;去年11月間因不滿鄭女的女兒在他與鄭女同居住處養狗,多次起爭執。
鄭女去年11月某日上午出門時,見屋內有木炭,擔心廖想不開,燒炭尋短,去電廖的兒子前來陪伴、關切。
廖的兒子前來陪伴時,鄭女便前往上班;廖的兒子晚間11點再度前來陪伴時,發現房門反鎖,趕緊報案,經消防員入內察看無異狀後,廖的兒子才放心離開。
未料隔天清晨5時許,鄭女發現女兒房內五斗櫃上衣服起火燃燒,趕緊用水滅火。警方勘驗火場發現五斗櫃與櫃內衣服及旁邊的衣櫃均遭燒毀,勘驗火場發現起火原因是由一根菸蒂點燃。
檢方認定,廖趁鄭女的女兒睡覺後,潛入臥房內,以未熄滅的菸蒂,縱火燒五斗櫃上的衣服,還好被鄭女發現及時滅火,遂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的住宅未遂罪」嫌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