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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童偷玩毽子撞破頭 體育老師挨告傷害

莊姓老師賠償女童母2000元,女童母具狀撤告,新北地檢署予老師不起訴處分。(記者陳慰慈攝)

莊姓老師賠償女童母2000元,女童母具狀撤告,新北地檢署予老師不起訴處分。(記者陳慰慈攝)

2019/04/25 20:3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國小二年級女童,因忘了帶墊板到學校,沒辦法像其他同學一樣用墊板打羽毛毽子,於是偷偷在一旁用頭頂毽子,未料碰撞到水泥牆壁造成頭部受傷,女童母得知後怒告莊姓體育老師涉嫌傷害,在新北地檢署展開調查前,莊男賠償女童母2000元,女童母具狀撤告,檢察官今予莊姓老師不起訴處分。

女童母指控,去年10月,女兒忘了得帶墊板上體育課,結果被罰站,眼巴巴望著其他同學用墊板拍打羽毛毽子,起了羨慕之心,於是偷偷在一旁用頭頂毽子,未料碰撞到水泥牆壁造成頭部受傷,她得知後氣得怒告莊姓體育老師傷害。

開庭時,莊姓老師與女童母達成和解賠償,莊姓老師賠償女童母2000元醫藥費及計程車費,女童母因此具狀撤告,檢方因此將莊姓老師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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