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中秋夜誤槍殺家暴父 親人求情獲輕判
2019/04/25 22: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9歲黃姓男子於去年中秋夜與好友在七股區1間廟口烤肉,與父親發生爭執,黃稱持手槍恐嚇父親反遭父親毆打,他向後退時誤扣扳機開出2槍打中父親,黃父送醫失血過多不治。南檢依家暴殺人等罪嫌起訴;台南地院於今天宣判,槍砲罪部分,黃嫌被判刑1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傷害父親致死罪則判4年徒刑。
合議庭判決指出,案發當天下午,黃與父親和其他友人先在佳里區1間國小烤肉,當時父親為了兒子買的蚵仔不新鮮而開罵,由於父子爭執聲音過大,還驚動民眾報警,警方獲報到場了解狀況,父子2人不歡而散。
黃接著轉往七股區吉安宮與另一群友人烤肉,沒想到黃父竟跟過去繼續臭罵,黃嫌一氣之下把友人寄放在機車座位下的手槍拿出來,朝著父親的頭比劃,黃父看到兒子如此逆行、嗆說「好膽你開看嘜!」,黃嫌忍住先把手槍放下,反遭父親毆打,黃嫌一時氣不過才朝父親下半身開了1槍。
現場目擊者證稱聽到1聲槍響,但因手槍有連續擊發功能,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黃父遺體,發現死者左邊腹部有2處槍傷,其中1槍貫穿陰囊,現場找到2枚彈殼與1枚貫穿而出的彈頭,另1顆彈頭疑卡在體內,黃父死因是腹部大量出血。
在合議庭審理期間,黃嫌的伯伯及姑姑都出面為他求情,還說黃父常喝酒喝到酒醉失控、家暴痛打兒子,希望給黃嫌一個自新機會。法官認為黃嫌並非預謀殺人,而是遭父親打罵、臨時起意朝下半身而非重要部位只開1槍,導致父親失血過多送醫不治,再加上親戚出面為他求情。法官引用刑法59條憫恕條款,得酌量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