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哥獲輕判 權治會:悖離民眾對司法正義期待
2019/04/26 18:4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土豪哥」朱家龍前年在台北市W飯店舉辦毒趴,郭姓小模因混用多種毒品而喪命,高等法院重判朱徒刑10年,高院更一審今判決大逆轉,認定郭女長期施用PMA毒品,因此難認土豪哥轉讓毒品和郭女死因間有因果關係,依轉讓禁藥罪改判2年10月徒刑,對此,台灣人權法治關懷協會今發布新聞稿痛批,高院更一審逆轉輕判,完全悖離人民對於司法正義的期待,質疑「有錢判生、沒錢就重判?」
台灣人權法治關懷協會發言人謝宜斌表示,根據報導,土豪哥舉辦毒品派對已是常態,以金錢甚至是毒品誘惑女性放縱尋樂,根本是視法律為無物,但法官對土豪哥這樣離譜的日常品行卻在量刑判斷時,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的被略而不提,如此一來誰還會相信判決是公平的?
謝宜斌指出,對於類似土豪哥這種有錢有勢者,重重拿起輕輕放下的案例,已不是個案,導致民眾會有只要花錢和解就能獲得改判或輕判的錯覺,但這樣的法治觀念絕非國人之福。
台灣人權法治關懷協會常務理事丶輔仁大學張明偉教授認為,現行刑法欠缺明確的量刑標準讓法官依循,僅在第57條規定,法官應審酌一切情狀作為量刑時的判斷標準,其中10款規定中除了犯後態度之外,同時也包括了犯罪行為人的生活狀況、品行等等日常行為態樣,法官量刑應於法制上建立一套明確標準,適度限縮法官的裁量權,避免裁量淪為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