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想入獄努力掙錢籌罰金 通緝第2天就因違停被逮
2019/04/26 19:2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為時已晚!台中40歲的林姓男子,在南區的一間郵局前違規停車,警方盤查時,他很坦白說,「我被通緝」,他還強調「今天才被通緝(實際上通緝已是第二天)」,他說,他沒繳18萬元的罰金,會被直接送到監獄執行,他「不敢面對」入獄,正要跟客戶談工作與生意,等談妥之後就有錢繳罰金,卻沒想到為時已晚,因違規停車而於被通緝的第二天被捕,警方將他解送地檢署歸案。
林男是在本月18日,於郵局前違規停車,被中市警局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員警盤查,他胡亂報身分證號碼,員警查無此人,他乾脆坦白說,「我今天才被通緝」,警方查詢得知,林男實際上是前一天(17日)被台中地檢署發布毒品通緝犯,他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法院判處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他沒有錢繳納罰金,面臨入獄執行的窘境。
林男說,他也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他「不敢面對」入獄,才會急著想賺錢湊罰金,他違規停車之因,就是在郵局前等候客戶,如果這筆工作生意談成了,就有錢可以繳納罰金了,他正在積極籌錢,卻沒想到尚未談成,也還沒有籌到錢,先被警察查獲,警方偵訊後解送台中地檢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