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警察「還開槍」險貫穿盾牌 惡煞判刑15年
2019/05/15 15:3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許勝家擁槍自重,且曾因糾紛開槍,2017年間,警方於凌晨攻堅大喊:「警察,不要動!」許男仍近距離朝警員上半身部位,連開3槍,所幸子彈擊中防彈盾牌,沒有造成傷亡,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判許15年徒刑,其中1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警方調查,許勝家自稱竹聯幫份子,涉及新北市永和、土城、板橋區多起槍擊案,2017年6月30日,警方發現許男住進新店區的一家摩鐵,決定行動,霹靂員警於凌晨4點發動攻堅並大喊:「警察,不要動!」不料,許男竟持改造手槍反擊,有3槍擊中盾牌,只差1公釐就貫穿;警員立即以步槍、衝鋒槍回擊,儘管許男極力反抗,仍被制伏。
審理時,許男否認犯行,辯稱朝警員盾牌開槍,無殺人未遂問題;他也向法院坦言:「知道是警察,還是開槍,就是不想被抓」。
合議庭認為,許男知道改造槍枝有危險性,朝人射擊恐危及生命,案發時,他近距離朝警員所站方向,且針對身體上半身部位射擊,防護盾牌幾乎被子彈穿透,他的目的是為了避免遭逮捕,內心有即使擊斃警員也不違背本意的殺人不確定故意。
合議庭審理後判定構成殺人未遂罪,加上許男還涉入恐嚇取財未遂、傷害、製造改造手槍、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15年,其中1年得易科罰金;共犯謝希齡則因寄藏改造手槍判刑3年6月、張俊鴻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