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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案檢察官遭彈劾 劍青檢改成員控監委「找碴」

劍青檢改成員、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怒控監察院「找碴」。(記者黃捷攝)

劍青檢改成員、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怒控監察院「找碴」。(記者黃捷攝)

2019/05/15 16:2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曲棍球協會侵占公款案」承辦檢察官陳隆翔遭監察院彈劾,引發檢察體系反彈。劍青檢改今凌晨發聲明指監委嚴重破壞司法,成員林達(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下午更出面痛批監察院「找碴」,就為了逼迫檢察官重啟偵查,讓案件翻案,「這是我們不能容忍的」。

林達表示,監察院刻意誤導,說檢察官違法發還贓物印章,但那顆印章不是「贓物」,而是被告用來提領款項的「證物」,在司法調查完畢以後,證物依規定要物歸原主,如果沒人來領取就是銷毀,結果檢察官照程序處理,監察院竟然說這是重大程序瑕疵?

林達說,監察院找的另一個碴,說檢察官在緩起訴書內沒有寫到偽造印章等內容,但事實上,沒有犯罪的事情本來就不會寫進緩起訴書,而該事件在理事長林滄敏獲不起訴處分後,告訴人申請高檢署再議被駁回,又跑去法院交付審判也駁回,全案已經調查完畢,程序完全合法,監察院還可以找這麼多麻煩,其實只有一個目的,就是逼迫檢察官重啟偵查。

林達強調,司法和檢察獨立,是國家非常重要的價值,監察院不可以濫權,也不可以擴權,希望監察院這一次學到教訓,以後不要再為了特定個案,甚至為了特定政治人物,來做這樣傷害司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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