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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求妻回家趴車8公里摔死 「小王」依殺人罪起訴

謝姓男子趴在車輛引擎蓋,被甩落致死。(資料照)

謝姓男子趴在車輛引擎蓋,被甩落致死。(資料照)

2019/06/17 10:47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謝姓男子與張姓女子結婚近20年後感情生變,2月2日晚間11點多,張女與新男友潘姓男子搭車外出,謝男趕去,跳趴在對方車輛的引擎蓋上,要苦勸張女返家,最後他因趴在引擎蓋長達8公里,體力放盡被甩下車致死,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因張女曾勸阻,已予她不起訴處分,至於潘男與開車的蔡姓男子,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說,謝男(46歲)與42歲的張女婚後育有2男1女,後來夫妻倆感情生變,雖未離婚,但張女離家,與潘男交往並同居,2月2日當天,謝男委託張女的友人,約張女在觀音區見面,張女與潘男就搭著蔡男的車前往赴約。

謝男看到張女等人抵達,立即上前要求張女與潘男下車理論,張女與潘男沒下車,蔡男更踩下油門要駕車離開,謝男見狀,跳上車輛引擎蓋趴著,他僅靠雙手握住窗戶梁柱為支撐,身體因此隨著車輛高速前進身體不斷晃動,險象環生。

謝男的友人駕車在後方不斷示警,但蔡男始終沒停下車,車輛駛出8公里後,謝男終因體力不支、握不緊車窗梁柱,在觀音區中山路一處轉彎處被甩飛落地,送醫後因外傷性顱內出血併中樞神經衰落不治。

檢方說,蔡男、潘男明知趴在引擎蓋上的謝男,若從高速行駛的車輛引擎蓋摔下,可能導致死亡,卻不停車,甚至故意疾駛後剎車、蛇行、甩車,已涉嫌殺人罪。至於張女雖同在車上,但她不斷要求蔡男減速,卻因無力控制車輛而無法阻擋悲劇發生,罪嫌不足,已予她涉嫌傷害致死案件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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