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裝開水燙傷同事 「未保持安全距離」遭起訴
2019/06/17 11:5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黃姓銀行女行員去年拿著半杯熱水,到茶水間排隊等候裝水,前方廖姓同事裝完水後轉身時,碰撞到黃女手中的熱水杯,熱水灑出燙傷廖男手臂。廖男事後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黃女排隊時「未保持安全距離」,熱水杯又沒有上蓋,才會導致同事受傷,遂依過失傷害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黃女與廖男均為台北富邦銀行的同事,去年1月23日一早,黃女在茶水間使用保溫杯盛裝熱水,但因飲水機熱水不足,遂讓廖男先裝水,黃女則排到廖男後面等候,但就在廖男裝完水轉身之際,碰撞到黃女手中的熱水杯,熱水當場灑出噴到廖男右前臂,造成二度燒燙傷。
廖提告後,檢察官認為,黃女明知保溫杯內裝熱水,卻圖一時方便未上蓋,且排在廖男後面時靠得太近,未保持安全距離,是引發燙傷事故的主因,遂認定黃女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