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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公寓網友當心 「平民版李宗瑞」迷姦女友恐關7年以上

2019/06/17 17:1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平民版李宗瑞」潘男,僅因女友在交往過程中「遲未答應前往男友家留宿」,心生不滿,竟在一次女友來訪時,涉嫌在白開水內加入安眠藥,成功迷昏後再硬上得逞。士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將潘男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潘男在「愛情公寓」網站上認識阿美(化名)後交往,前年6月25日下午4時許,阿美應邀前往潘男住處;潘男色慾薰心,隨即在開水內摻入安眠藥,並交給阿美飲用,後見阿美意識模糊,隨即將人抱進房內硬上。

阿美後來清醒,潘男隨即開車載她返家,但阿美隔日凌晨身體依舊不適,前往醫院檢查,才知被性侵。

然而,潘男到案後雖承認性交但否認性侵,原因在於他並未在飲料內下藥,且阿美在性交過程也未說不,或是把他推開等,加上阿美返家時,在電梯內神色自若,在在證明他並未下藥性侵。

但阿美胞姊證稱,案發後幾天,阿美打電話告訴她被潘男下藥性侵,通話過程中,阿美聲音顫抖、語氣激動,且阿美與家人在案發前沒有服用安眠藥習慣;而阿美被害後性格轉變,只要提及本案都會哭泣、頭痛。

檢察官另透過潘男與阿美的LINE對話發現,潘男因阿美在交往過程,遲未答應前往男友家留宿,引起潘男不滿;此外,阿美也在案發後傳訊息向潘男表示:「我真的很難過,那天在你家,你怎麼可以趁我喝醉酒以後抱我到房間亂來呢」、「你明明趁我在你家喝醉後把我抱進房間…」等語。

檢察官認為,阿美在潘男家約2小時39分鐘,並非短暫,因此藥效若有消退,也符合常理,況且,阿美身處潘男家中,處於潘男實力支配下,且又服用安眠藥,即便因無力求援而未積極反抗,也不能苛責阿美,自然不能因阿美搭電梯未顯露出異狀,就認定潘男未下藥性侵。

起訴書也載明,潘男曾在2014年7月間,涉嫌趁網友酒醉時硬上,挨告性侵,雖經不起訴處分確定,但該案情節與本案雷同;綜合以上考量,依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4款以藥劑強制交罪,將潘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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