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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友纏上流鶯壁花 追求不成怒殺她 判12年半定讞

陳嫌被依殺人罪判陳男12年6月徒刑定讞。(資料照)

陳嫌被依殺人罪判陳男12年6月徒刑定讞。(資料照)

2019/06/19 12:2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混跡台北市艋舺公園的56歲街友陳進福,曾經與40歲越南籍黃姓流鶯性交易,卻沒付錢而「白嫖」,得逞後還不斷在街頭糾纏黃女,黃女去年6月至艋舺公園附近「站壁」拉客時,又被陳男纏上,她氣得用棍棒驅趕他,陳男見笑轉生氣,竟亮刀刺殺她致死;法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將陳男判刑12年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陳男百般糾纏越南籍黃女,黃女不願再與他往來,卻一直被陳男針對,死纏不放,去年6月26日晚間,陳男又在艋舺公園的噴水池旁,遇見黃女正在拉客,遂上前攀談,黃女認為陳男妨礙他工作,憤而持棍棒驅趕他,雙方爭執口角,陳男盛怒之下,竟持水果刀朝黃女的胸、腹等處狠刺4刀後逃逸。

目擊民眾見狀立刻報警,警方趕達追捕陳男到案,黃女雖緊急送醫急救,但因心包膜被刺穿,不治身亡。

陳男審理期間承認殺人,但辯稱因黃女先打他,他才掏刀反擊,律師說陳男是防衛過當,請求減刑,但歷審法院都不採信,由凶刀砍到斷裂,加上目擊者、監視畫面認定,陳男下手凶狠,有殺人犯意,不是防衛狀態。

一、二審皆考量他並非預謀殺人,而是臨時起意,雖未和解賠償,但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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