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罵人得花柳、性病 藝人陳光前判賠2萬

本土劇演員陳光前因罵人得「性病」等語判賠2萬元。(取自臉書)

本土劇演員陳光前因罵人得「性病」等語判賠2萬元。(取自臉書)

2019/06/19 16:3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演過電影「大尾鱸鰻」的本土劇演員陳光前,因販賣佛牌與柳姓民眾有糾紛,去年3月間,在網路直播時,辱罵柳某「花柳」、「性病」等語,柳某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判陳光前賠償2萬元,可上訴。

陳光前除了辱罵柳某外,去年在臉書直播指三立一哥陳冠霖「酒店玩女人不付錢」、「喝完酒會家暴」,還稱陳冠霖的妻子謝欣誼與姊妹淘「共事一夫」;陳冠霖及妻子提出求償,新北地院於今年間也已判陳光前賠償陳冠霖及謝欣誼共50萬元,並登報道歉。

據查,陳光前因販賣佛牌而對柳某有所不滿,去年3月3日凌晨,在直播時辱罵柳某:「花柳」、「性病」,柳某提告,刑事部分,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陳光前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民事部分,柳某要求陳光前賠償13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示;陳光前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法官審理後判陳賠償2萬元慰撫金,至於刊登道歉啟示部分,則不准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