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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酒駕獲不起訴反告所長 警政署派律師團力挺

警政署派律師至東勢分局協助訴訟諮詢。(記者張軒哲翻攝)

警政署派律師至東勢分局協助訴訟諮詢。(記者張軒哲翻攝)

2019/06/19 22:11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台中市東勢警分局土牛派出所所長洪裕憲今年2月偵辦酒駕案件,當事人陳小姐6月中旬獲不起訴處分後,向警方解釋有飲酒但未開車,卻仍遭移送,導致身心俱疲,對洪員提告妨害自由、誣告。警政署長陳家欽聞訊,指示「警察專屬律師團」前來協助洪員面對訴訟提供諮詢,成為法律諮詢首例。

台中市石岡區陳小姐說,2月2日深夜,陳姓男友人開車載她返家,另一輛車停在家門前的車位,她原要協助駕駛移動另一輛車,但她因為有飲酒,且看到警方巡邏車經過,不敢開車。隨後警車停在家門前盤查陳男,她就先走進屋內休息,但警方不聽她解釋,認定她有開車,對她施行酒測,測得0.42毫克,遭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陳女指出,自己當天本來就沒酒後開車,拒繳酒駕罰單,已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出申訴,感謝地檢還她一個公道。17日已到東勢警分局督察組對當時開單的洪裕憲提告妨害自由、誣告、違反逮捕、強制罪、意圖使人受刑事處分罪等多項告訴。

台中市警局長楊源明派法律諮詢委員黃若甯至東勢分局協助,讓員警感覺警政署及台中市警察局都會成為他強力的後盾,讓員警安心工作,勇於執法。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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