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掩護非法 3女靠這招10年賺8600萬
2019/06/25 10:5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擔任震捷國際物流、凱新、德新國際貿易等3家公司實際負責人的陳姓女子,涉嫌與旗下林姓、彭姓2名女職員合謀,經營非法地下匯兌,10年來經手金額高達179億元,賺取利差及手續費共8600餘萬元,每年平均獲利8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認定陳女及其林姓、彭姓2女員工涉案罪證明確,依違反銀行法將3人起訴,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
起訴書指出,陳姓、林女及彭女等3人,涉嫌自2009年1月22日開始,至去年2月為止,分工經營地下匯兌交易,陳女負責引薦客戶、林女則接洽客戶並報價、撮合以及記帳、彭女專責台灣及中國之間的匯兌業務;此外,3人還涉嫌出借個人的帳戶給客戶使用。
針對陳女涉案部分,自2009年至2018年2月止,經手人民幣、美金、歐元、港幣與新台幣的地下匯兌交易,賣匯總額達86億6398萬、買匯總額85億8119萬,合計經手非法匯兌金額共172億4518餘萬元,獲利8279萬3830元。
去年3月,陳女自震捷等公司離職後,林女及彭女接手經營地下匯兌業務,於去年3月至7月16日之間,賣匯總額達3億4942萬餘元、買匯金額達3億4583餘萬元,合計經手地下匯兌共6億9525餘萬元,從中獲利359萬7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