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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搖晃男嬰致死 印尼籍保母判刑7年半

印尼籍保母莎莉。(資料照)

印尼籍保母莎莉。(資料照)

2019/07/22 13:4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一對印尼籍移工夫婦將7個月的大兒子,托給同鄉的32歲保母莎莉照顧,不料,莎莉卻因男嬰常哭鬧不止,竟失去耐心,抓住男嬰腋下前後搖晃,造成他嘔吐、痙攣,送醫急救因創傷性腦損不治死亡,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兒童身體因而致兒童於死罪,判莎莉7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起訴指出,去年12月2日起,這對印尼籍移工夫婦透過印尼同鄉通訊群組找保母,當時莎莉自告奮勇接下托嬰責任,並收取每月1萬4千元的托嬰費,但因男嬰常哭鬧不止,保母竟因此心生不滿,雙手抓住男嬰腋下前後搖晃,造成男嬰左側急性硬膜下出血、玻璃體出血、視網膜出血等傷害。

同月9日凌晨2時許,男嬰開始哭鬧不休還狂吐、身體一直發抖,保母以line通知父母,雙方約在三重區台北橋捷運站見面,因男嬰母親工作地點鄰近萬芳醫院,3人因此搭乘計程車將男嬰送至萬芳醫院,保母在抵達醫院後,卻藉故兔脫回三重租屋處躲藏,警方前往逮捕才發現她的工作簽證早已過期。

審理時,莎莉坦承犯行,證人亦指證曾目擊:「莎莉搖嬰兒,就是把嬰兒舉起來、雙手放在嬰兒腋下,並前後搖晃,一邊很凶地說為什麼一直哭?」,莎莉也在偵查時坦言:「有抓住嬰兒的腋下,然後前後搖晃,大約2、3次」,合議庭綜合相關證據後判定她所為構成傷害致人於死罪責。

合議庭斥責莎莉僅因男嬰哭鬧而心生不滿,所為造成男嬰成傷,惟念及事後見男嬰嘔吐、痙攣,乃極力救護,並立即通知家屬、送醫,考量她並無前科,隻身自印尼來台工作,離鄉背井,無親友相慰,心理調適確屬不易,且犯後坦承犯行,已知悔悟,判刑7年6月,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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