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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室內2醫生鬧意見不和 被叫「怪醫博士」怒告求償…

楊姓主任醫師因不認同手術方式,斥責主治醫師遭求償,橋頭地院判不用賠。(記者鮑建信攝)

楊姓主任醫師因不認同手術方式,斥責主治醫師遭求償,橋頭地院判不用賠。(記者鮑建信攝)

2019/08/19 07:4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榮總楊姓整形外科主任不認同徐姓醫生治療病患方式,斥責「為所欲為」、「怪醫徐博士」,被求償30萬元,橋頭地院簡易庭判決楊給付1萬元,但簡上庭卻認為他沒有過失,改判不用賠定讞。

原告徐姓醫生指出,2015年9月28日,他在榮總手術室欲為病患進行肛門造口手術,楊姓主任醫師奮有不同意見,斥責他「為所欲為」,隔天甚至在整形外科晨會提及該病患個案時,再度指責他「為所欲為」。

同月30日,楊又在晨會提及另名由他收治病患個案時,稱他是「怪醫徐博士」、「為了炫耀醫技Show Off」等語,致使他名譽受損,要求給付精神慰撫金30萬元。

楊姓則說,他和多名醫生討論,認為該病患應做大腸造口手術,以免糞便污染肛門傷口,然均不為徐所接受,基於職責所在,才說出「你雖身為主治醫師也不可以『為所欲為』。」等語。

至於「怪醫徐博士」,此乃徐與同仁聊天時自稱,而非他所言,後因討論另名病患手術,並不認同徐的做法,始提出質疑「你是要炫耀醫技show off嗎?」,你是「怪醫徐博士」嗎,內容均為客觀評論及合理懷疑,並非出於惡意。

簡上庭認為,楊言論應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以善意發表言論為合理之評論,並無故意過失及違法,也未侵害徐的名譽權,不構成侵權行為,改判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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