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國道疑似變換車道釀車禍逃逸 造成後車駕駛車損人受傷
2019/08/20 11:5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國道高速公路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樹林分隊巡邏車於14日晚間21時20分左右接獲通報,國道3號南向33.5公里處安坑路段,有一輛銀色自小客車失控撞擊內側護欄事故,警方到場處理後,根據傷者供述,她行駛外側車道途中,突然遭到一輛中線行駛的自小客向右變換車道,導致林女閃避不及才發生事故,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已掌握車號,並通知車主今晚到案說明。
第六公路警察大隊表示,變換車道應使用方向燈,並注意保持安全距離,否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據警方調查,年約30歲林姓女子14日晚間駕駛銀色自小客車,從安坑出發要到鶯歌,剛通過安坑隧道,她行駛於外側車道,但中線車道一部深色自小客車疑似欲向右變換車道,導致林女閃避不及,車輛失控先撞擊內側護欄再彈回中線車道。
事故造成林女左膝、骨盆及頸部多處挫傷,經員警到場實施酒測,並無酒駕情形,還好駕駛依規定繫妥安全帶,雖然車損嚴重,但未釀成重傷,涉嫌肇事的深色自小客車並未留於現場,警方己受理該起事故成案,積極調閱CCTV及通行資料,聯絡車主到案說明,查明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