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竟掏出空氣槍射傷對方 男子判拘役90天
2019/08/22 13:5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張姓男子騎機車與駕駛自小客車的顏婦發生行車糾紛,顏婦的陳姓丈夫下車與張男理論,2人爆發口角,張男竟掏出空氣槍射傷陳男,並擊破小客車擋風玻璃,嚇壞車內乘客,經報警處理後,張男被依傷害及毀損罪併處拘役90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張男1年多前僅因行車糾紛便拔槍朝陳射擊,造成陳男左肩穿刺傷,接著又朝顏婦駕駛的自小客車開槍,導致前擋風玻碎裂,車內乘客嚇得趕緊報警,張男被依傷害、毀損及槍砲等罪送辦,槍枝送驗後鑑定為空氣槍,殺傷力數據未達觸犯槍砲刀械管制條例程度;法官審理後,依傷害罪處拘役50天,又犯毀損罪,處拘役50天,合併應執行拘役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