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紀念堂砸蛋潑漆 2獨派青年獲不起訴
獨派團體「自由台灣黨」成員李嘉宇及「FETN蠻番島嶼社」成員陳俞璋,去年7月20日至中正紀念堂大廳,朝蔣介石銅像扔紅漆彩蛋,遭警方依違反毀損古蹟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可清洗的紅漆並未破壞銅像,不符毀損古蹟要件,今處分李、陳2人不起訴。(資料照)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獨派團體「自由台灣黨」成員李嘉宇及「FETN蠻番島嶼社」成員陳俞璋,去年7月20日至中正紀念堂大廳,朝蔣介石銅像扔紅漆彩蛋,遭警方依違反毀損古蹟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可清洗的紅漆並未破壞銅像,不符毀損古蹟要件,今處分李、陳2人不起訴。
檢警調查,李嘉宇、陳俞璋過去另涉嫌在大溪慈湖蔣介石凌寖潑漆,當天下午2點20分將在桃園地院出庭,卻在早上9點半先到中正紀念堂,在銅像前舉布條後扔擲裝有紅色顏料的雞蛋,隨後又在紀念堂外的階梯、浮雕上潑漆,當場被警方逮捕。
2人承認潑漆行為,但供稱是想表達「去除威權,創建台灣共和」的政治理念,沒有毀損古蹟犯意。警方訊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罪送辦。
由於紅漆事後已被主管機關清洗乾淨,銅像、浮雕未達毀損程度,也無證據證明2人潑漆當下知道這些設施被列為文化資產,檢察官遂認定罪嫌不足,處分2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