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號海上賣油17億還資通北韓 蔡姓業者等5人起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蒙古籍北斗星號郵輪,蔡姓船東涉嫌非法經營「海上加油站」,透過中國籍謝男仲介出售油品給走私船、聯合國禁運船、無法靠港加油船舶等,然後虛偽登載買主及目的港,被聯合國拍到出售油品給北韓船舶(聯合國安理會第2375號制裁決議對象),檢方查出該油輪去年元月至11月間,非法經營海上加油站,已出售9萬噸柴油,交易額達17億元,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及業務登載不實,起訴蔡等5人。
起訴書指出,蔡男在2106年間購入原為多明尼克籍「北斗星號」油輪,2018年臨時登記為蒙古籍,開始經營非法海上加油站,涉嫌與中國籍謝姓男子勾結,由謝引介一些走私船、聯合國禁運船、無法靠港加油船舶,在公海上給予駁油交易,雙方約定以人民幣末4碼為暗號,在東海的公海上面上完成交易。
北斗星號在高雄完成補給後,開到台中港加滿油料,油料是上游邱姓金主所屬億昇公司、穩鼎公司購入儲存在台中港免稅倉儲,然後北斗星號開到東海公海上標浮,等候由謝男引介而來的生意,船家說出人民幣末4碼為暗號,然後蔡找徐某人頭公司當假買主,徐某確定收到貨款後,通知北斗星號開始駁油交易,每公噸徐某獲利0.5美元,每趟標浮4至10天就可賣完整船4500公噸。
蔡嫌陸續僱用緬甸籍黃男、AU、NY等當押貨人,負責在北斗星號上監控駁油情形,他則在岸上遙控完成交易,虛偽填寫假買主及目的港(買油船舶目的地港口),如香港、日本石垣港等向主管機關陳報,明顯業務登載不實,造成國際間貿易秩序混亂。
檢察官說,尚無法證明蔡嫌等人故意出售油品給北韓,無證據證明資恐,但被告為了牟利,大量出售油品給走私船舶,嚴重損害我國聲譽,且海上駁油可能造成的航行安全及汙染問題,更如不定時炸彈難以控制,請求對被告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