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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扮嫖客洗劫2泰國變性女 主使者竟是25歲嫩妹

示意圖

示意圖

2019/09/12 13:0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曾擔任應召站CALL客人員的25歲劉姓女子,了解應召站經營模式,利用泰國人妖來台賣淫收入豐厚,被搶也不敢報警心態,竟與黃姓等4名男子謀議,假借召妓名義,打劫2名泰國籍第三性公關,得手22萬元再分贓,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盜罪判劉女、黃男有期徒刑7年10月,3名同夥被判徒刑7年2月到7年5月不等,可上訴。

檢警調查,31歲及25歲的泰籍N及S姓第三性公關,今年2月來台,3月29日被應召集團安排入住新北市蘆洲區一家汽車旅館接客,4月29日,44歲黃男透過通訊軟體向集團要求2名外籍女子服務,並夥同詹男、李男、26歲黃男前往。

詹、李進入N的房間,一進門就要求對方先去洗澡,趁其走出浴室時持摺疊刀控制,用膠帶將N綁在椅子上,搶走行李箱,得手22萬元現金;44歲黃男獨自進入S的房間,持空氣槍行搶,S極力反抗,黃見行搶失敗,奪門而出,當時S一絲不掛,仍兇悍追出房間一路追著要打黃男,黃嚇得跳上26歲黃男的接應車輛逃逸,事後警方以車追人,查出幕後主使者竟是劉女,搶到的22萬元,黃男等3人各分到5萬元,26歲黃男則分得6千元,其餘64000元都歸劉女所有。

劉女開庭時坦承,4月29日與黃男等人在板橋一家刺青店謀議行搶,要黃男等人假裝嫖客,再搶奪財物,其他共犯也多承認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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