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重轟違反法官倫理 石木欽回擊「未審先判」
2019/09/17 12:0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13日砲轟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涉訟友人不當飲宴並提供法律意見,「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訂今(17)日人審會議處,石木欽未到會說明,委請律師廖芳萱回擊,聲明本案是「未審先判」、「荒謬無稽」,目前會議仍在進行中。
聲明稿指出,本案是8月29日由最高檢察署函轉司法院處理,司法院立即排定於17日10時的人審會審議,但石木欽卻遲於昨(16)日中午12時58分才收到多達93業的行政調查報告,準備答辯的時間不到22小時,突襲意味甚明。
其次,司法院既然已排定人審會審議,卻在會議前、也就是13日發布新聞稿,罕見已公布全名的方式,轟石木欽有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的行為,而報載也寫道,本案關鍵出自署名「一群台中高分院看不下去的法官」的檢舉信,顯見相關機關均未保持行政中立,刻意製造輿論風向,形同未審先判。
第三,司法院的報告指控石木欽與翁茂鍾不當往來多與事實不符,尤其石木欽從未承審過翁的任何案件,唯一一件與翁茂鍾有關的,是一名被翁提告的法國百利銀行高層,石木欽受理該案時,該名被告已經死亡,依法只能判決不受理,但這件事竟成為指控違法關說的依據。
另外,翁茂鍾炒股案原被判8年,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判8月,減刑為4月,檢舉信質疑石木欽關說中高分法官,但中高分14日也公開說明改判理由,並強調改判的合議庭成員與石木欽無交情,更未接受過石或翁的招待。
廖芳萱提出以上3點質疑,認為調查報告證據薄弱,司法院卻在人審會之前就直指石木欽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恐無法公正審查,因此石木欽自請全案移送監察院,以求公正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