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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崩潰!臨盆前夕警找上門 她才知老公曾性侵2女童

法官認為范男隱瞞犯罪紀錄、需入監服刑多年,這段婚姻再也無法維持,因此判准離婚!(記者蔡彰盛攝)

法官認為范男隱瞞犯罪紀錄、需入監服刑多年,這段婚姻再也無法維持,因此判准離婚!(記者蔡彰盛攝)

2019/10/15 23:5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超崩潰!奉子成婚不到半年的陳姓女子,在臨盆前夕,突然接獲警方通知,告訴她先生范男因性侵2名未滿14歲幼女,被判刑5年需入獄服刑,完全被蒙在鼓裡的陳女彷彿晴天霹靂,不知託付終身之人竟如此不堪,憤而向新竹地院訴請休夫,范男雖口口聲聲告訴法官,因為太愛妻子所以才不敢告訴她實情,但法官認為范男隱瞞犯罪紀錄、需入監服刑多年,這段婚姻再也無法維持,因此判准離婚!

陳女說,與范男認識不久就發生關係,沒想到肚子一天天大了起來,2016年1月不得已奉子成婚,但范男從未告訴過她自己曾犯罪,隨時可能入監。

陳女說,直到2016年6月快要生產的時候,突然有警察上門,告訴她范男因先前犯罪被判刑5年,必須到案執行,她才赫然得知先生居然是性侵慣犯!

由於孩子出生時,范男已經入獄,從未盡到為人父之責,而夫家對她們母女也是不理不睬,從未提供扶養費或協助照顧,陳女自認受到矇騙而結婚,家庭無以為繼,因此向新竹地院訴請休夫。

范男則說,他不願離婚,之所以未在婚前告訴妻子自己被判刑確定即將入獄一事,是因為「太愛妻子」,怕妻子知道真相後會離開他,因此選擇隱瞞,他說自己入監後曾寫信向妻子解釋,但因人在監獄無法做什麼,家人也因需照顧自己家庭,而沒有餘力照顧她們母女,只能等他出獄後再彌補。

陳女父親作證說,范男直到要入監時才說自己犯過案,竟在妻子臨盆前被抓進去關,夫家居然只有買幾包尿布之後,就不再管他女兒與外孫女,外孫女出生3年多以來,不管是生病或生活費用,范家從未協助,他也不希望女兒再等這種人出獄了!

法官認為,范男在與妻子交往過程中未開誠布公,將會影響婚姻生活的重大事由告知妻子,以致於陳女誤以為可與他共營正常婚姻生活,而與他結婚生女,范男這種「自私而未顧念妻子感受」的行徑,在陳女得知實情後,足以令她心中痛苦不已、飽受煎熬,而范男入監執行後,陳女需獨自面對生產、育兒、經濟、生活等各方壓力,也難以期待陳女願意繼續與范男維持婚姻關係。

法官認為,范男雖口口聲聲說深愛妻子而不願離婚,但以范男仍須在監獄多時的客觀情況來看,已無從挽回婚姻,而雙方婚姻之所以難以維持,乃是因為范男隱瞞犯罪紀錄、入監服刑多年,自應歸責於范男,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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